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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七局二公司山柞高速工程的农民工苦等工资一年之久无人兑付

中铁十七局二公司山柞高速工程的农民工苦等工资一年之久无人兑付

——追踪山西省定襄县安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调查

中国法制西部网讯(孙会玲 戈壁山阳县报道)近日,接邓四荣等19名农民工集体苦诉,称中铁十七局集团二公司下属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本网采编进行了实地深入的采访核实。2017年3月,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徐家坪镇农民邓四荣通过安康人蔡小海介绍,与山西省定襄县安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承包陕西省山柞高速公路lj-12合同标段内护坡锚杆框架梁工程,并与该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签订了《劳务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189850元,付款方式为甲方每月以乙方工程进度的80%拨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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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签订后,乙方组织山阳、汉中两地农民工按合同约定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了合同的全部工程任务。工程完工后,在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兑付工程款的情况下,017年10月,全体农民工前往12合同标段项目部,向甲方负责人李华讨要农民工工资,并与项目部及李华发生争执、撕打,僵持之下,李华报案于山阳县色河铺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及时平息了事态。经过派出所调解,项目部经理白富官及甲方负责人李华答应限期内清算拖欠所有农民工工资。2017年12月18日,甲、乙双方对工程进行了结算。工程结算单总计结算金额为189850元;同时,项目部同意另行追加乙方工程亏损费及工资计算差价等费用共计25810元。工程结算后,甲方安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一直不按合同约定给付乙方的工程款,承包人先后多次从汉中来山阳找中铁十七局集团二公司山柞高速公路lj-12合同标项目部及公司负责人李华,要求给付拖欠的工程款,但至今收效甚微。时至目前,在乙方承包人和农民工的多次强烈要求下,甲方李华才结算了农民工骆仁柱、曹正方等7户山阳籍农民工的工资,而汉中籍承包人的工程费、工程追加费用(项目部同意追加的25810元在内)及农民工工资总计174769元至今未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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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与山西省定襄县安顺人力资源公司的整个合作过程中,由于公司的违约,农民工工资长期得不到兑现,给工程承包人正常生活都带来了很大麻烦,威信扫地。2017年年关之际,农民工刘增民晚上24时带其儿子、妹夫、妹子在工程承包人家滞留3个多小时讨要工资。其他农民工也先后来到工程承包人家里崔要工钱,严重地影响了工程承包人的正常生活。在工程施工中,为解决农民工吃饭的问题,2017年7月承包人在工程所在地的桦栗沟村残疾人王建国手中借了1万元,临时解决农民工吃饭的问题,现债权人由于家庭生活困难,向承包人多次催要借款,但借款至今未还。

       陕西省山柞高速公路建设属国家重点工程,资金完全有保障,其承揽工程的中铁十七局属国家央企,企业的实力和威信在中国屈指可数,作为下属企业的承包单位山西省定襄县安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具备企业社会信用代码,理应带头执行国家的劳动法律,自觉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就在乙方和这知名度很高的企业合作中,农民靠苦力挣的这么一点点的血汗钱,不能按时兑付,实属知法犯法。《建筑法》第二十九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工程总包方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方或总包方未按合同约定与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发包方或总包方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近年来,国务院曾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工资问题 .近日,国务院2018年(3)号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再一次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全社会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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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承包人找12合同标经理,经理让去找财务部王部长,王部长让承包人将工人工资花名册给财务部,财务部上电子版。2018年7月20日下午3时许,本网前往项目部财务室,向财务室说明来意后,王部长给甲方公司负责人李华打通了电话,当本网向李华询问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其李华态度蛮横,缺乏诚意。因此,本网及乙方承包人再次请求中铁十七局集团二公司12合同标项目部尽快督促其下属企业山西省定襄县安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李华,限期兑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同时,鉴于企业及负责人李华的态度,希望地方劳动监察部门主动介入,并依据《劳动法》的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及其负责人李华给予必要的处罚。主管职能部门对该企业的信用等级重新作出审定,依法强制安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自觉履行其企业的法定义务,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