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西部网讯:2018年7月25日,王女士在蒲城县南转盘南1000米处一壳牌加油站加油,告知加油200元。加油员告诉付款时报10号枪加油。随后,加油站两个工作人员商量操作,分了三次加油。
在还没有看油表归零的情况下,10号枪已显示金额14.09元,问其原因,两工作人员解释自己没设置好油表,需补加200元剩余的油,然后又开始操作,这时一工作人员用9号加油枪至185元,两人商量后还差0.91元,随即又在加油器输入0.91,王女士不明白为什么200元还得分三次加油,是否存在猫腻,随即问及负责人,贾姓负责人说让她先了解情况,经了解给出了答案,这个是新员工,不会操作此加油机,不论用10号枪、9号枪加油,但加油机给你加的油量绝对准确。问,怎么视为准确?负责人答,每个加油机与电脑联系一起,一机对应电脑。(有录音)这时,王女士索要加油小票。结果小票显示11号枪三次加油,金额分别是14.09、185、4元。不是说加油机多少,电脑就显示多少,怎么加了0.91元,在出票时竟变成了4元。加油机与小票截然不否。随后,王女士就此问题投诉蒲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技术监督局说油量他们常去检测,肯定给足,至于分几次加以及电脑与加油机不一致问题,应该是加油站的管理存在问题。
出现分批次加油解释为新员工操作,(难道就不做岗前培训)难以令顾客信服。10号枪和9号枪加油,小票又显示11号枪加,且票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出现这样奇葩事,望壳牌加油站给出社会合理解释!
责任编辑:顾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