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市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评估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我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打造上海法治文化品牌的实施意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相关要求,市法宣办每年将组织开展市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评估工作,对已命名的“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开放和运营情况开展全面评估,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评估机制,不断扩大我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一
评估对象
已命名的“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
二
评估标准
(一)依照市法宣办关于命名“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的申报条件(详见《关于开展首批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和品牌活动命名工作的通知》(沪法宣办〔2018〕42号))进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命名:
1.阵地因城市规划,被拆除、重建或者不属于公共活动场所或空间的;
2.阵地主体功能更替,无显著法治文化元素,不能发挥法治文化载体作用的;
3.阵地展陈内容未能结合形势发展和法治建设要求定期维护与更新的;
4.阵地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标准的;
5.其他不适合命名为“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的。
(三)因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主办单位出现撤销命名情形,且该情形可通过整改消除的,原则上按以下方式处置:
主办单位按要求根据申报条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由推荐单位根据整改情况提出拟“保留”或“撤销”建议。
三
评估程序
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根据“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核程序,提出评估建议。
(一)自查。“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的主办单位,根据申报条件,逐一对照,于4月底前填写品牌阵地评估表并加盖公章,提交推荐单位。
(二)初核。推荐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统筹初审工作,就品牌阵地评估表内容的真实性以及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等进行审核,提出拟“保留”“撤销”建议名单,并于5月底前向主办单位书面反馈拟定结果。建议“撤销”的,应同时反馈“撤销”事由。主办单位在收到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对“撤销”建议有异议的,可书面提出异议,“撤销”事由可通过整改消除的,应及时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推荐单位在收到主办单位书面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实际情况进行再次审查。推荐单位汇总拟“保留”“撤销”建议名单,于7月底前报送市法宣办。
(三)复核。市法宣办将在自查和初核基础上,结合评估标准开展复核,并随机进行抽查,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数的10%。于10月底前确定“保留”和“撤销”的建议名单,并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市法宣办将向社会公布年度评估结果。
四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推进,把此次评估工作作为打造上海法治文化品牌的具体举措,作为加强上海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注重工作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估、认真把关,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评估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三)强化结果应用。对被撤销命名的品牌阵地,市法宣办将取消主办单位当年度守法普法工作评优资格,严格控制推荐单位后续申报阵地数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24029026
地 址: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2117室
附件:
1.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评估表
2.建议保留市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汇总表
3.建议撤销市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汇总表
来源:法治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