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西部网讯:兴平法院坚决落实、稳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促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案件质效实现稳步提升,司法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全面推行法官员额制改革以来,兴平法院两批共遴选员额法官24名,占原有法官人数的54.54%。以员额法官为核心,与法官助理、书记员分编组成24个审判团队,积极探索新的办案模式。院庭长回归司法本位,2017年院庭长共审结案件1321件,占全院总结案数44.42%。全面推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工作机制,员额法官对自己承办的案件依法独立裁判、终身负责,法官年均结案数增长26.24%,激发了改革内生动力。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结合,制定员额法官“权力清单”,规范院长行使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推动监督管理方式由定案把关向流程管控、微观监督向宏观管理转变。积极落实“简案快审、繁案精办”要求,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1479件,占民商事结案数85.29%,推动审判提速增效。(陕西兴平法院 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