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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交渭蒲中队开展“非法占用应急车道”整治大行动

   中国法制西部网讯(任阿刚 通讯员 郭允江)为全面提升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切实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2月11日,渭蒲中队组织开展了“非法占用应急车道”整治大行动,重点加大京昆高速蒲城至富平段,渭蒲段,渭玉段石鼓山隧道的巡逻力度,采取分梯次,交叉式巡逻模式,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对典型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形成地毯式、无盲区、高压态势。先后查处典型违法行为7起,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起:10时00分,榆蓝高速(蒲城方向)k35km+000m,查处一起陕am2x45(小型轿车),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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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起:13时51分,京昆高速(西安方向)k971km+700m,查处一起陕jly135(轿车)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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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起:13时57分,京昆高速(西安方向)k978km+200m,查处一起辽hbl805(轿车)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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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起:14点24分,京昆高速(韩城方向)k955km,查处一起陕a00c8(轻型厢式货车),故障车辆未放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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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起:4时30分,京昆高速(韩城方向)k972km+500m,查处一起晋m5y929(小型轿车),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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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起:2月11日14点50分,京昆高速(韩城方向)964km,查处一起陕a45a9(面包车),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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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起:14点46分,渭蒲高速(蒲城方向)k34km十950m,查处一起陕a25lv9(小型轿车),故障车辆未按规定放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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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节日期间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动态违法的高发期,危害性也很大,生命通道不畅通,第一时间到达处置现场展开救援,直接影响到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发生二次和多次交通事故几率大大会增加。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驾驶员自觉尊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八条,依据第八十二条第一款,故障车辆未按规定放警示标志,将被处罚200元,记3分;依据第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除营运车辆、危化车辆以外的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将被处罚200元,记6分,其营运车辆、危化车辆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将被处罚200元,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