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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会 李记恆主持并颁发任命书

3月31日上午,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舉行了憲法宣誓儀式。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李紀恆主持並監誓。圖為新任職人員在依法進行憲法宣誓。記者 袁永紅 攝

31日上午,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在呼和浩特閉會。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李紀恆主持會議。

會議表決通過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2018年工作要點、《內蒙古自治區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組織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的決定。

會議表決通過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呼和浩特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的決議、關於批准《通遼市罕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的決議、關於批准《烏蘭察布市岱海、黃旗海保護條例》的決議、關於批准《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鄂溫克族自治旗立法條例>的決定》的決議。

會議表決通過了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會議還表決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項。

李紀恆為新任命人員頒發了任命書,新任命人員集體向憲法庄嚴宣誓。

李紀恆指出,今年是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的開局之年,各位組成人員和常委會各工作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准確把握新一屆人大常委會的職能定位,按照今年的工作安排,聚焦聚力,主動作為,認真行使職權,依法履職盡責,不斷增強人大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各項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那順孟和,副主任王波、吳團英、李榮禧、廉素、和彥苓,秘書長施文學及常委會委員出席會議。自治區副主席艾麗華、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琪林列席會議。(記者 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