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清涧县李家塔镇李家塔村村干部选举现场出现抢票行为
中国法制西部网讯:2018年6月13日,本网接到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李家塔镇李家塔村村民举报,称村里今年选举存在抢票问题。
本网工作人员来到清涧县李家塔村了解到,本次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定于2018年5月29日10点进行选举,本村内选民有315人,选举前选举委员会宣读了选举制度,落实了选举各项工作人员,进行了实民登记,实到238人,第一次选举结束宣布结果为:候选人李某114票,高某113票,作费票高某为7票,李某为4票。选举不成立,经过选举委员会决定,当天下午15时进行第二次选举,再次进行实名制登记,选举期间有位选民离开现场,实到237人,在选举进行中,由于多数选民离开选举现场,选举进行的不顺利。直到17时左右,选举委员会决定,现在起15分钟之内进行选举的选民选票有效,过时封箱,公布结果。然而15分钟过后,后选人李某与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将公布时间延长一个半小时。最终选票公布结果为:李某112票,高某118票。作废票为:李某5票,高某2票。选举不成立,选举委员协商过后,将第三次选举时间定在2018年6月10日上午11点进行。
在2018年6月10日进行第三次选举,选举期间发生了后选人李某抢票,现场选民阻断选举,随后政府人员介入调查,维持秩序,此时一名政府工作人员衣冠不整,扬言清场(有视频为证),态度恶劣,导致选民情绪不稳,随后公安人员来到现场维持秩序,并对抢票之事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为两位选民当众选布为李某代写,选举继续进行,部分选民不服,高喊不公。现场政府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情况,现场选民与政府人员一直僵持到晚上9点左右,将选举现场由李家村小学转到村委会,到现场的工作人员也增多了,政府工作人员与选举委员会决定,选举继续进行,选民高喊不服。政府工作人员与公安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期间与村长后选人,选举委员人员以及被抢票当事人进行谈话,谈话期间未对选民安排。时间直到深夜,一部分选民离开了现场,一部分选民一直在村委会外等着,直到工作人员调查完比,宣布结果时,已经是凌晨3点左右,宣布结果为:抢票不存在,是李某代写,先前选民选票成立,选举继续,大多数选民认为时间太晚,应该择日再选,但此次选举没有通过选民委员会和政府工作人员同意,选举继续进行。
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一章、《公正选举原则》《公开原则》是指保证选民参选、选民投票、竞选人及候选人竞选以及整个选举过程公道正当,不偏不倚。公证选举要求在参选、投票、竞选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均实现公正,禁止权力干涉,舞弊贿选、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篡改选票、违法操作、违规竞选、违法拉票、操纵选举违法或不正当行为。
现场多说村民都看到了抢票行为,为何变成了“代写”,基层政权的建立需要在公平公正,村民监督下产生,不知是哪一位政府工作人员介入选举现场?这样选举产生的结果能否作为最后结果?望相关部门核查并调查,本网将继续关注并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