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变“招商送资”阆中官方“抛”出9000万元
中国法制西部网讯:阆中退休法官杜培俊等购房业主在“宏凌山水城”楼盘购买的住房因存在质量问题,长期讨说法得不到圆满处理,有些业主便以“阆中招商引资实为‘招商引祸’ 阆中住建局长期充当‘不光彩角色’”为题在网上公开举报南充宏凌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宏凌公司)投资建设 “宏凌山水城”项目对他们带来的伤害,一时舆论哗然。由此,一出由阆中官方与开发商联合导演的“招商引资变身‘招商送资’闹剧”暴露在阳光下。
送9000万元国有资金引进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
“挥金如土,9000万元国有资金随意赠送宏凌公司搞房地产开发;将近300亩黄金地段土地廉价卖给该公司赚钱,这就是阆中所谓的招商引资。阆中政府如此花‘血本’照顾这家招商引资企业,按理说应该造福一方百姓,但该企业在经营途中发生房屋建筑质量问题、消防安全问题、工程纠纷问题等物业纠纷不断,不少业主集中信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这不是招商是在‘招祸’”,杜培俊气愤地说。
据了解,2010年6月8日,阆中市政府与宏凌公司签订了《盘龙山温泉度假酒店项目投资合同书》(下简称《投资合同》)。
据《投资合同》内容显示:
阆中政府为甲方,宏凌公司为乙方。
该项目位于阆中市滨江路东段,规划用地约330亩,投资建设一个五星级温泉度假酒店,用地不少于10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功能包括酒店主楼(客房不少于280间,配套地源热温泉、高档餐饮、娱乐等)。特色洗浴中心(包括室内外浴池);商业风情街(集特色餐饮、地方小吃、咖啡、酒吧、ktv、旅游商品等功能一体),用地约40亩,并建有足够车位的停车场。以上旅游项目总用地约140亩,总投资不得低于3亿元人民币。配套商住开发用地在170亩以内,容积率不大于1.6。
甲方将该项目作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并一次性补助乙方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的30%,即9000万元, 这9000万元补助款在乙方土地竞拍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兑现给乙方。
甲方将酒店、商业及旅游项目用地约140亩按照10万元/亩、配套商住开发用地约170亩按照100万元/亩的起拍价捆绑拍卖。甲方负责拆迁补偿安置、地面附着物清理、地下管网迁移等,向宏凌公司交付净地并保证项目动工前完成“七通”
酒店、商业及旅游项目行政事业性规费免收,经营性收费按20万元向乙方包干收取。若相关税费必须缴纳,甲方按同等比例补足。
以上为甲方阆中政府的权力和义务部分的主要内容。
宏凌公司须按阆中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在土地竞拍前经阆中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
在取得土地后4个月内施工报审;在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后24个月内完成温泉度假酒店修建并投入营运,如遇工期改变,需双方另行协商同意。
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打入5000万元到甲方指定账户,在土地竞拍成功后7个工作日再打入1.4亿元,支付清土地款,余款作为保证金,待项目基础完工后退还50%,主题完工再退还余款。
乙方承诺酒店建成后,必须邀请国内外知名酒店经营团队经营管理,并在四年内通过国家有关部门五星级酒店评审。
乙方承诺在酒店、洗浴、商业项目建成后,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其投资进行审计。
以上为乙方宏凌公司权利义务部分主要内容。
违约责任方面主要约定: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必须负责对此损失进行赔偿,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应按项目总投资额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动工或不能按时完工,甲方可收回土地与相关优惠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旅游项目(酒店、洗浴、商业)经审计投资额不足3个亿,甲方按原补助比例收回相应数额的补助款。
针对政府奖补9000万元的说法,宏凌公司透露是在竞拍到土地后一月才兑现的。
以上合同显示:政府承担了大量的补偿安置和基础设施修建等费用,加上赠送9000万元,为了这次招商引资,阆中政府至少付出一亿的代价。
但在经营途中给市民的感觉:无论依什么“旅游提升”等说词为借口,都改变不了引进的就是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事实。
肥上加膘,将旅游商业用地建成商品房对外出售
合同签订后,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由于嘉陵江四桥修建等原因这一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项目经过阆中市规划委员会两次调规,最终确定:政府给宏凌公司供地257.71亩,其中酒店商业部分占地约100.02亩,其余为配套商住开发用地。
宏凌公司获得酒店商业用地100.02亩后,用60亩左右土地建了个酒店,40亩左右土地搞商品房产开发,并在阆中市住建局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目前正高价对外公开售房。仅这40亩左右廉价土地,阆中住建局为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允许建成商品房对外出售,是肥上加膘,难以服众,又何况这40亩左右土地还属于享受政府9000万元补贴之内的所谓酒店商业用地。
从阆中市规划办的用地红线图和阆中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内容都显示为酒店商业用地,并没允许企业建成商品房对外出售,与《投资合同》约定基本吻合。
当然,《投资合同》也没有明确约定不可以建成商品房对外出售,那么,阆中市住建局是否可以为该地块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媒体从该局也了解不出个所以然来,成了难以破解之秘。
假设该40亩左右土地作为商品房开发存在暗箱操作,一旦东窗事发,后果将不堪设想,开发商将房屋卖出后已赚钱走人,很难追回,矛盾、债务又是政府买单,将再次加重地方政府负担。
如此花“血本”招商引资,给阆中市民带来的福利在哪里?
《投资合同》签订至今已过8年,该地块的旅游项目(酒店、洗浴、商业)部分目前的现状是,只建了一个占地60亩左右的酒店在营运,且不见地热温泉在哪里,有的在建工程因工程款支付纠纷而停建,如同“烂尾楼”。
另外,在配套商住开发用地部分也是麻烦不断,从“宏凌山水城”小区购房业主提供的房屋质量鉴定报告上看, 有“楼板裂缝较大且已贯穿,易引起受力钢筋锈蛀,对钢筋耐久性和安全性存在影响,不能确保六层13—15 x f—k板及六层11---x a –j板在设计年限内正常安全使用。” 、“楼板多处出现钢筋间距偏大和保护层厚度偏大,不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允许偏差,”等相关描述。
宏凌公司面对购房业主的诉求虽然在积极处理,但出现这种现象,无论购房业主到哪里去喊冤,开发商宏凌公司和相关部门都会说成“瑕疵”,只能维修,是不可能退房或重建的,这样的住房就是维修好了能达到新房的质量标准吗?这实际上又给购房业主欠下了一笔难以还清的债务,因房屋质量问题纠纷不断,购房户多次集中信访,相关部门又要花公共资源维稳。
据《投资合同》显示,阆中政府本次招商引资是花了血本的,但带来的难以处理的麻烦并不少,那么,给阆中市民带来的福利又在哪里呢?
阆中行业管理部门作为了吗?
值得提醒得是,该《投资合同》全称为《盘龙山温泉度假酒店项目投资合同书》,按照以上合同约定:酒店商业部分要占地在140亩以上,且有地热温泉、商业风情街、在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后24个月内完成温泉度假酒店修建并投入营运等合同约定的内容才可以享受9000万元补贴。
但历时8年,目前宏凌公司只建了个占地60亩左右的酒店在营业,连地热温泉的引子都不见,是否与《投资合同》约定相悖?再则,9000万元国有资金随意赠送私人企业,是否征求民意?是谁给的权力?酒店投资是否足额,阆中政府进行审计了吗?对投资合同履行有监督管理机构吗?阆中官方竞无人过问,是政府不作为?还是有意涉嫌包庇?
有知情人士质疑:本次招商引资是政府先与宏凌公司签定《投资合同》定下土地起拍价,再公开招拍挂,好像提前就知道宏凌公司就一定会竞拍成功,但最终还是竞拍成功了,这其中有无猫腻?
虽然宏凌公司透露该地块酒店商业部分最终竞拍价是40万元/亩,但无证据证实。
由于阆中国土局以纪委已将该地块在该局的相关资料查封为由不能提供,所以,该地块土地招拍挂的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成了难以破解之秘。
阆中是个国家级贫困县级市,包括农村在内,总人口不到90万,但目前政府或政府设立的融资公司总债务早已逾100亿元。类似“宏凌山水城”这种招商引资变身“招商送资”现象在阆中并非个案,阆中地方财政巨额债务也许就是这样“玩”出来的。这些享受政府优惠待遇的招商引资企业造福一方百姓的事实并不明显,但给地方政府惹来的麻烦却并不少见,官方、民间知情人士敢怒不敢言。
面对以上情形,阆中分管领导和行业管理部门作为了吗?
据了解,经市民在网上两次公开实名举报后,引起了该项目的联系领导—阆中市纪委书记庞亮的高度重视,他已敦促相关职能部门严肃处理,相信会给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绝不会像市民担心的那样“新官不理旧账”。
但有媒体针对以上情况已于2018年7月7日向阆中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用传真专函转书记张斌、市长杨德宇反映情况,截本网发稿时间为止,阆中官方无任何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