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人民检察院向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2017年,子长县院在审查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深入家中调查案发过程时,发现该案被害人家中留有79岁的母亲,57岁的妻子,长年体弱多病,无固定经济来源,对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丧失了唯一的经济支柱,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十分艰苦。该院院领导及办案人员知晓这一情况后,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对象,立即启动救助程序,集中精力分配办案工作,缩短办案时间,及时向县财政申请司法救助款,精减财务支付流程,以最短时间内发放救助款2万元。帮助该家庭走出生活困难,走出生活阴影,用检察温情抚慰受害家庭受创的心灵,充分发挥了救助的效能。
这一司法救助行为,彰显了司法关怀,挽救了无数受害家庭,感受司法温暖,树立了办案人员的权威和公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子长县人民检察院 李彩丽)
[打印本文] 发布日期:2018-01-5
来源:时代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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