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市环保局靠媒体监督执法
秦岭是中华民族的龙脉,是中国水系、地理、地质、气候的南北分界线,其位置处于我国的地理中心地带,而商洛七县区位于秦岭腹地,在秦岭山系中面积最大,约占秦岭陕西段的五分之一,是秦岭区域人口最多的地级市,约占秦岭陕西段的三分之一,同时又是大秦岭中距离西安最近、交通最为便捷的市。陕西商洛市在极力打造一个地标性的、经典、富有自身特色且无法复制的文化旅游新景点,致力于带动商洛的经济、文化及生态环境的良好发展,环境保护成为保护景区的重中之重,而陕西商洛市环境保护局面对环境污染,在对本报多次回复中,依然是对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环保法律进场查处。所谓的环保执法也不过是轻飘飘的“棉花糖”,其大意所直指的是加大执法力度,真正把环保执法落实到位,这恐怕要比停留于纸面上的“明确主体责任、严格监督考核、加强经费保障、加强舆论宣传”的所谓保障措施要有效的多。商洛市环境保护局让公共治理目标被搁浅,那就意味着公共利益在逐利资本面前的妥协甚至是凋敝。
从发展观念的转变,到雷霆万钧的环保问责,中央有关部门为加强环保工作做了充分的思想和制度储备,修正了过去走偏了的经济发展思维。环境行政主体的执法理念是引导环境执法行为的理性的思想和观念,其在行政 主体履行环境保护职权与职责的过程中起着引导性和决定性的作用。而目前正在推进的环保部门垂直管理制度,政府内部为环境执法织就了一张相对完备的保障网,严峻的污染形势谁也躲不开,解决环境问题既需要每个人援手,但更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环境是我们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如果我们破坏了环境,这等于破坏了我们生存的条件。目前,生态环境日益恶劣,对我们影响最大的就是水资源、空气和食品等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了污染。而实际情况就是,有些污染完全能够避免和治理达标后排放,因为个人利益最大化而被忽略了。环保法不是盲目制定的,法律是严谨的,既然制定了,就一定是可行的,关键还是做不做的问题,愿不愿意的问题。曾有网友这样评价环保部门,环保是关系到我们的子孙后代,其实一切的根源都是贪污腐败引起的,知道环保局有什么作用吗?是用来给污染厂收买的,收买了环保局,你所排放出来的毒气,毒水,毒粉尘都是合格的,一般的民众都知道的污染,难道他搞环保的不知道吗?收了别人的钱嘴巴能硬得起来吗?做官的你们要想想,真的是为了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而背负成为历史千古罪人骂名吗?
环境污染的原因主要是人为的因素所造成,污染肯定能治好,关健是企业领导的重视程度,对环保资金的投入,再是政府对环保的监督管理考核是否到位,污染一定能得到有效控制,那么对于商洛市的环境污染,我们的执法部门到底是怎样监管的呢?正如当地群众讲:大人小孩都能看,难道商洛市环保执法人员什么都看不见吗?难道该执法部门都是由色盲或弱智人员组成的吗?对国务 院部委及省政府三令五申保护环境的法规拒不执行,致使当地小企业为追求个人经济利益,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常年肆意污染生态环境,视民生如粪土,造成 当地百姓怨声载道。
每一起环境污染事件都威胁着民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国也再无能力以经济发展之名为污染偿付代价。环保应该硬起来,这首先取决于环保监管系统是否拥有足够的独立性。现在,地方环保的力度往往取决于地方政府的价值取向和态度,但体制的变革尚需时日。同时,许多严重污染事件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包庇以及部门的包庇紧密联系在一起,所以应该从制度上明确加重对相关官员的问责责任。让人欣慰的是,当地环保部门依然“还是很有信心完成”,并表示“让政府责任一定履行要到位”,在许以期待的同时,我们更愿看见这项公共治理,能在法治的路径内实现。本报工作人员在对商洛环保部门投诉的十几期环保污染环境严重的企业,直发稿之日仍未全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