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退彩礼上公堂 耐心调解化纠葛
中国法制西部网讯:张某某年过三十了,依然没有找到心意的女友,这可急坏年近六旬的父母,委托亲朋好友四处张罗。经媒人介绍认识了邻县姑娘王某某,两人情投意合,如漆似胶,有相见恨晚之感。不久,张某某按照家乡的风俗,向王家支付了90000元彩礼钱,送了酒、烟、副食等礼品,给王某某买了金戒指、金手镯,两人欢天喜地的举行了订婚仪式。
几天后,张某某提出办理结婚登记,王某某因未在西安买房为由拒绝了。几次协商无果后,张家父母拿出一生积攒的血汗钱,在西安买了一套商品房。王某某看见房产证上没有自己名字,心生怨恨,多次与张某某发生争执。矛盾不断加剧,两人反目成仇,形同陌路,张某某决定解除婚约,但王家以男方毁约在先为由拒绝退还彩礼等。张某某将王某某及父母、哥哥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返回彩礼等102893.9元及利息7506.68元。
兴平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吴健辉法官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耐心给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缓解双方矛盾,希望双方回归理性,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友好解决此事。在吴健辉法官的法制教育和耐心开导下,针锋相对的当事人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王家向张某某返还77000元彩礼,双方“和平”分手。(陕西兴平法院 李军委)
[打印本文] 发布日期:2018-01-12
来源:中国法制西部网
热点新闻
特别推荐